沧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移动客户端等媒体和文艺团体应当宣传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传播文明行为,曝光不文明现象,刊播公益广告,宣传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氛围。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