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家政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