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家政服务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或者用户在家政服务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