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用户有权要求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如实提供家政服务机构有关信息和家政服务人员的教育状况、职业技能、相关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个人资料,并查验相关证件,有权要求家政服务人员按照家政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对其服务作出评价。

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