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和考核内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等各项工作。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