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本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标准进行分类。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垃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