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用评价制度。个人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有关信息归集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单位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应当将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共享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