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投诉或者举报,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

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