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和分类投放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应当通过媒体宣传、提供查询服务等方式,指导单位和个人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