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有关部门优化配置各类闲置或者低效空间资源,充分推动开发区(园区)闲置厂房转型升级。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