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单位和个人不得浪费食物。餐饮经营者、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

鼓励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利用新技术、新设备对餐厨垃圾进行油水分离,促进源头减量。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