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燃放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依法向市或者区、县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由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燃放作业单位燃放。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2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