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养犬登记有效期至犬只狂犬病免疫有效期届满之日。养犬人按期办理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后凭免疫证明办理延续登记,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续期。

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