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营管理和服务第二十九条有效利用城市公共汽车车辆及客运服务设施设置广告的,应当遵守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得覆盖站牌标识和车辆运营标识,不得影响车辆安全行驶。利用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和车辆发布广告的内容应当合法、真实,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