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本章所指分散式饮用水水源,指供水人口在一千人以下的饮用水水源。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合理安排、布局农村饮用水水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规模集中供水。

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