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二章 主体职责第九条有效各级平安建设统筹协调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处理机制。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平台,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