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七条有效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调解员、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加强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鼓励高等院校或者职业教育学校开展理论研究和实务培训,培养专业化的调解人才。鼓励社会力量开办调解人员培训机构,成立调解工作志愿者队伍,为化解纠纷提供人才储备。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