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章 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第三十六条有效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应当根据当地特点,合理确定分类方法,积极引导、鼓励农牧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做好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宣传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