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第十八条有效山西老陈醋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原料、生产、销售、服务等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山西老陈醋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