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