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Chapter 5 保障措施Article 59In force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Article 5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