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公共厕所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免费开放,设置明显、规范、统一的标志,按时冲刷、清掏,定期消毒,保持内外整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公用厕所,在工作(营业)时间应当免费对外开放。地方法规 ·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5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