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把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