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效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