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扬尘污染纳入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监控,整合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管信息,实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测网络和数字化管理信息共享。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