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九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农村居民是指户籍所在地在乡村的人员。本条例第二章规定的生育子女数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生育、送养子女的存活数。本条例假期所称的"日",除产假以外,均指工作日,不含法定休假日。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