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1999年12月18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