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电动自行车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监督、协调会员单位依法从事生产、销售、维修、租赁、回收等经营活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