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计量认证的内容包括:

(一)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性能;

(二)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以及人员操作技能;

(三)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以及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