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二章 权属管理第七条有效国家所有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按照国有林管理单位的管理层级,由同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配合登记。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9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