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四章 森林保护第二十条有效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应当加强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建立病虫害测报网络,监测和报告病虫害发生动态,做好林木种子、苗木、木材的检疫工作,控制病虫害的传播和蔓延。发现森林病虫害时,有关部门、森林经营者必须及时除治。森林病虫害严重的,当地人民政府必须采取措施,紧急扑救。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9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