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十七条有效护堤护岸的林木,由河道、湖泊管理机构组织营造和管理。护堤护岸林木,不得任意砍伐。采伐护堤护岸林木的,应当依法办理采伐许可手续,并完成规定的更新补种任务。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