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并与城乡发展规划相衔接。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