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章 客运经营第二十三条已修改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当地城市交通规划、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和出租客运市场供求状况,确定出租车经营权的投放总量,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