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修改

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当地城市交通规划、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和出租客运市场供求状况,确定出租车经营权的投放总量,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