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矿产资源开采第四十八条有效在本省开采锆英石砂矿、钛铁矿砂矿、钼矿、石英砂矿等特定矿产资源的,应当进行深加工。省人民政府可以适时调整本省特定矿产资源的范围。省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将特定矿产资源深加工作为采矿权出让和延续的条件。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30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