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供水条例/第五章 供水经营服务第三十六条有效供水企业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为抄录结算水表、收取水费。受委托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