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供水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四条有效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应当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