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分级负责、社会共同参与,遵循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决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原则。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