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若干规定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文化和旅游、国有资产管理、教育等部门、工商业联合会以及有关商协会,应当推进慈善文化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的普及推广。鼓励用人单位将良好慈善记录作为相关评优、评先工作的参考依据。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有良好慈善记录的人员给予优待。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作出较大贡献的个人,本人或者其家庭成员遇到困难向慈善组织提出救助申请的,慈善组织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救助。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