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十五条有效承包期内,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依据承包方对承包地的投入、剩余承包期限、土地流转价格等因素给予合理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经双方同意,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