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第四章 政务服务便利措施第四十一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自治区12345平台建设,实现语音转接、系统互换、数据共享等功能。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整合归并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12345热线,统一接受政务服务咨询、求助、建议和投诉举报。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