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第四章 政务服务便利措施第四十条有效政务服务大厅应当结合实际,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医护人员、老弱病残孕群体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对确实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帮办代办、上门办理等便利服务。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