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第十三条有效因划定或者调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保护区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补偿。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