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综保区应当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围网、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设施,实行封闭管理。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员进出综保区,应当经指定通道通行,自觉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

管委会应当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配合有关部门优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通关便利。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