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六项规定的,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