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六项规定的,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