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医药条例/第三章 中药保护与产业发展第三十一条有效本市鼓励中医药与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开发推广特色中医药健康产品和服务项目。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