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产业的组织协调、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地方法规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15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