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三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支持旅游业态的创新和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业与文化、工业、农业、商贸等相关产业相融合。自治县应当提升“鸭绿江畔、仙境宽甸”旅游品牌影响力,打造以多彩乡村、生态休闲、度假康养、边境风情、红色旅游、研学旅游等为特色的全域旅游目的地。地方法规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1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