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政府投资建设公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公园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的公园管理机构负责。

非政府投资建设公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已竣工验收移交当地政府的,由当地政府确定的公园管理机构负责。

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